酒店员工管理制度

时间:2023-01-17 00:14:41
酒店员工管理制度

酒店员工管理制度

在当下社会,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,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,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,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员工管理制度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
 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1

为了加强酒店员工考勤管理,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,提高酒店服务和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如有违反,将按酒店有关条例进行处罚。

一、考勤管理:

1、考勤内容

1)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,即为迟到。

2)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,即为早退。

3)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,即为擅离职守。

4)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,即为旷工。

2、考勤须知

1)员工不允许代打卡、虚打卡,迟到、早退。每迟到、早退一次罚款10元,(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,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、早退记录)。每月三次迟到、早退者,记过失一次,处罚款50元。

2)迟到、早退30分钟以上,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,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。每月迟到、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,按一天旷工论处。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;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%;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。

3)员工串岗、脱岗视为擅离职守,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。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,记过失一次,处罚款50元 ……此处隐藏5723个字……

②主管领班:提出申请→部门负责人同意→人力资源部审核→总经理批准。

③部门负责人:提出申请→人力资源部备案→总经理批准。

④凡是主管级以下人员休假未超过酒店月休假规定天数的,由部门审核批准,次月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;连续请(休)假超过3天的(含3天),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,7天以上(含7天)由总经理批准。

⑤部门负责人请(休)假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,总经理批准。

2、各类请(休)假单应提前两天报人力资源部、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,严禁先斩后奏;凡是未经批准先行休假的,一律按旷工处理,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责任;情节严重的,予以严肃处理。

3、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的,部门可先口头(电话)上报人力资源部、总经理,请假手续随后补办。

4、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;病假三天以内(需持医院有效证明)的扣50%日工资,三天以上的扣100%日工资。

5、员工因工受伤,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有效医疗证明,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带薪工伤假(发放基本工资);如若治疗时间超过三个月,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酒店有关规定另行处理。

七、换班制度

1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换班或替班,如员工确有急事需换或替班的,双方应向部门申请,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.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

2、部门领班或主管换班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,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

八、补休制度

1、业务旺季时,各部门不得批准员工补休。

2、业务淡季时,在不影响酒店正常工作情况下,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适当补休;补休必须本人提出申请,审批程序参照上述请休假制度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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